8月19日,鲁粤地方立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在汕头大学举行,年会主题为“中国式现代化与地方立法”。会议由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汕头大学法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地方立法研究基地联合承办,粤鲁两省合办学术年会已经第七年。
会议开幕式由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邓剑光教授主持,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于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汕头大学副校长喻洪、山东政法学院副校长窦衍瑞分别致辞。
窦衍瑞向长期关心和支持地方立法工作的同志表示感谢,他表示,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地方立法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此次粤鲁合办学术年会,共同研讨中国式现代化与地方立法的重大课题,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又是推动地方立法跨省、跨区域协同交流研究的重要途径,期待通过研究讨论,专家学者碰撞出精彩的思想火花,凝聚智慧,建言献策,为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贡献智慧力量。
来自广东省人大等立法实务部门和山东大学、山东政法学院、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汕头大学、深圳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高校近百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参会,围绕鲁、粤两省立法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开展了广泛的分享交流。
会议深入探讨了鲁粤两地在立法实践中的诸多问题,围绕地方立法功能、定位、技术等诸多议题开展了深入的学术探讨,为鲁粤两地的立法工作开展提供了学术意见。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葛洪义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顾问刘松山教授对本届学术年会进行总结发言。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