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总工会发布文件,对全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被授予“山东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荣誉称号。
经济贸易法学院广大女职工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积极融入现代化强省建设大局,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和学院党总支安排,立足岗位提素质,创新创造建新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争创一流,发挥了“半边天”作用。山东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评选目的是为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通过挖掘先进典型,树立时代楷模,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通过宣传展示女职工时代风采,营造创先争优、学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开拓奋进,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