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8日,由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东平县人民法院与经济贸易法学院共同承办的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0年度学术年会暨环境资源审判改革研讨会在泰安市东平县举行。
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一级巡视员任伟,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刘炳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崔勇,泰安市政协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岱峰,东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锋在开幕式上致辞;东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鹏介绍了本院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改革工作情况,并播放了专题片。来自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理工大学、聊城大学等省内高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多家律师事务所的8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山东政法学院经贸法学院院长唐倩主持开幕式。
周珂教授作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能动性与谦抑性之协调》专题报告,与学者们分享了其近期的研究成果。
本次会议围绕环境资源审判改革重心,集中研究探讨了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环境司法鉴定等理论实践问题,为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建言献策,对东平县人民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总结评价。
与会专家学者实地考察了东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及黄河石洼分水闸等,充分了解东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成果。
会议对参会论文进行了评审,为23篇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种林副教授作会议综述报告,对会议选题、筹备、研讨过程、取得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报告,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的研究成果,并再次重申经济法学研究会开展学术研讨活动的基本要求,即结合学科和专业优势,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和问题,积极有所作为,发挥智库作用。会议还对明年年会的承办单位做出安排,聊城大学法学院将承办经济法学研究会2021年度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