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山东政法学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法律实习生制度合作签约暨“法律实习生实践基地”挂牌仪式。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许海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开兴出席仪式。省法院和学校教务处、经济贸易法学院、民商法学院、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有关领导、学生参加仪式。
许海波感谢省法院对学校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对前来参加实习的学生提出希望,要求学生珍惜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虚心向法官老师们学习请教,在实践中增长知识与才干。实践基地是支撑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也是沟通法律实务与法学理论的一个重要纽带,山东政法学院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和落实法律实习生制度,建设好实践基地,就是要建立起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合作交流的渠道,希望双方秉持“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加强联系沟通,积极开展互动合作。
张开兴指出一要发挥好实践基地培养青年法治人才的作用。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律院校的青年学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后备军和坚实力量,培养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接班人是法律院校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二要发挥好实践基地助力提升司法水平的作用。三要发挥好实践基地深化交流合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