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河畔,鼎山之巅,我们在这里学习、生活、工作;铭记历史,最爱今朝,我们在这里传承、耕耘、开拓。
我是山政人,我爱山政我爱我家。按照“凝心铸魂”工程安排,山东政法学院官方“双微”、门户网站和《山政时光》设置“我爱我家 家国天下”校本文化专题,阐释山政文化,弘扬山政精神。追梦奔跑,成长成才,我爱我家,家国天下。
校史:栉风沐雨,春风大雅
筚路蓝缕,栉风沐雨。195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发布通知(鲁人丁(55)字第1618号),批准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校址选在济南市黑虎泉西南角龙凤街。1955年下半年,学校搬迁至济南市和平路2号。1958年12月开始由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干校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二师筹建山东政法学院,1959年2月24日中共山东省委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的通知》(鲁发59字169号),山东政法学院正式成立并开始对外招生、教学,办学地点在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时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舒同题写校名。1961年10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山东政法学院下马,成立公安学校和行政干校,其中山东政法学院的办学任务划归到行政干校。
1979年12月23日中共山东省委下文《关于建立省司法厅和省政法干校的通知》(鲁发(1979)81号),决定恢复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2月23日成为山东政法学院校庆日。1983年10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教计字80号文件批复,同意将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改建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这期间,学校相继在山师东路历下区储运站内、青龙桥省军区招待所、洪楼旅社、济南军区第二招待所租地办学。1983年10月座落在济南东部五顶茂岭山南侧的新校区开始动工建设,1986年3月学校主体部门迁来新校区,从此学校一直在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现校址办学。1987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玉树芝兰,春风大雅。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2008年获得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资格;2011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5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9年12月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俊采星驰,薪火相传,历经60余载耕耘不辍,山东政法学院现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多层次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成为一所行业特色鲜明、在省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政法类高校。
追梦奋斗,还看今朝。每一代有自己的历史责任,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路,山政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新征程上继续创造和讲述着自己的精彩故事。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从前到现在,从今天到未来,一路上有你,感谢所有山政人的付出与陪伴。
华年锦瑟,桃李芬芳;泰山巍巍,大河汤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