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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举办法学名家大讲坛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6日 11:19 来源:  作者: 点击:[]





  2019年10月23日下午,由山东政法学院与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法学名家大讲坛”在知行楼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应邀为我校做了一场题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的讲座。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李玉福教授出席讲坛并为陈卫东颁发了客座教授聘书,我校师生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律师等法律实务界人士300余人聆听了讲座,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张爱艳教授主持。

  陈教授以《刑事诉讼法》颁布40周年为脉络,回顾了这部法律对我国法治建设发挥的极其重要的作用。讲座围绕《刑事诉讼法》颁布至今经历的三次修订展开,介绍了历次修法的背景以及修订的重要内容,陈教授主要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阐述了我国侦诉制度、审判程序、辩护权的发展等我国刑事诉讼构造模式的演变以及《监察法》颁布后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二元划分与一元认定问题,并就非法证据排除、刑事诉讼管辖、刑事立案与侦查的关系、特别程序的设置等细节问题进行了分析;二是就2018年的相关修订结合司法实践作了深入的探讨,如认罪认罚适用范围、值班律师制度、精准化量刑、从宽的理解以及证人出庭等问题;三是从国际公约与人权保障、权利的放弃与义务的履行角度就缺席审判程序作了理论解析。陈教授还结合司法实践强调了作为法律人应具有的开放性思维、宽和的态度与慈悯之心等基本素养。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踊跃发言,陈教授对提出的问题作出精彩回应。

  主持人张爱艳教授作了总结发言,非常感谢陈教授给我们带来了一场理论与实务深度结合的讲座,不仅使我们对《刑事诉讼法》有了全方位的理解,更接触到了理论与实务的前沿问题,对于法律背后的法理、刑事法律理论与司法制度的结合、中外诉讼制度的比较、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衔接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讲座在会场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通过此次讲座,师生们全面了解了《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背景、理论基础与司法实务,也为今后的工作学习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