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23日,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蒋海升带队赴枣庄市,代表学校与枣庄市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并开展访企拓岗等活动。

在签约仪式上,蒋海升表示,山东政法学院作为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高等院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着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深度融合,是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双方将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共促发展的原则,在党建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人才就业支持、实务师资互聘、法律援助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不断提升协同育人水平。
枣庄市律师协会会长朱士刚表示,此次校地合作聚焦法治人才培养、实务能力提升、区域法治服务三大目标,有利于深化人才交流、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协作机制,对推动枣庄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助力地方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蒋海升到山东国康律师事务所调研,并与一线律师座谈交流,详细了解行业发展与执业实践情况。双方围绕校所常态化合作、毕业生就业促进、区域校友会建设以及校地协同发展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双方达成广泛共识,携手在事务所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友之家。
此次活动,标志着学校与枣庄市律师行业合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双方将以实践教学基地为平台,健全协同育人体系,深化务实合作,实现高校教育、行业发展与地方法治建设互利共赢,为法治山东建设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滕州市司法局局长吕卫民等出席有关活动。我校警官学院相关负责同志、教师代表参加活动。